我们一直保守的认为中国境内同居时间是不算入同居担保移民的时间要求的(至少一年)。理由是尽管加拿大承认同居是一种婚姻形式,但中国是不承认同居是一种婚姻形式的。按照司法管辖权属人原则来说,不符合本国规定的行为,其他国家如何认可该种行为值得商榷。同时因为法系的不同,从成功率的角度去考虑,我们也是不愿意去冒这个风险。无奈客人高度信任,力主我们放手尝试。第二次再次实践了一圈下来的结果显示(第一次成功案例是在2023年6月),是我们多虑了。只要处理得当,移民部对这个问题的要求远没有我们抠的那么细致。
客人情况:
担保人枫叶卡身份,男。小情侣两个人旅游途中结识很快坠入爱河。男方彼时在国内工作,于是两个人国内同居一年多。后男方接到加拿大工作offer,选择回加拿大。女方没有加签没有美签,护照白本。
时间线:
2024年1月27日提交申请;
2024年3月11日收到档案号;
2024年9月25日获批。
没有在境内同居过一天,完全是中国境内的同居时间!!
感谢客人的信任,也给了我们此次增长经验的机会~与大家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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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律所创始人兼首席律师Sophia Li简历:
中加双法学硕士:北京工商大学民商法专业研究生;加拿大奥斯古德霍尔法学院普通法专业研究生。
执业资质:中国律师、加拿大律师、加拿大联邦移民协会成员、安大略省宣誓公证官、安大略省律师公会成员。
工作经历:出国前曾就职于高校,司法系统及政府多年。通过留学方式移民加拿大后凭借一己之力创办禹晟律师事务所。从创业初期只提供移民业务,客户群体仅为华人群体发展至今,执业法律相关各个领域,同时客户群体遍布世界各地,且执业多年客户零投诉。
相关荣誉:BBC背书Ivisa平台加拿大移民法领域独家撰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