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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凤凰财经
作者:金融经济学家吴裕彬(deeywoo)

1、富人的海外资产做好裸泳的准备

从今年开始去银行开户,会要求在表格上声明自己的税收居民身份,之所以要这么做,是因为中国在2014年9月决定将加入“共同(税务)申报准则”,也就是CRS。

从2017年1月1日开始,我国将对新开立的个人和机构账户开展尽职调查;

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对存量个人高净值账户的尽职调查(所谓高净值账户,是指截至2016年12月31日金融账户加总余额超过600万元);

2018年12月31日前,将完成对存量个人低净值账户和全部存量机构账户的尽职调查;

中国首次对外交换信息的时间为2018年9月。

究竟什么是CRS呢?

CRS是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的简称,中文名称为共同申报准则。是自动资讯交换中的资讯标准,是由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设立的。其资讯交换的基础是税收事务行政互助公约,而概念是来自美国的美国海外账户税收遵从法。若二国均已签署共同申报准则,需主动提供二国税务居民的账务资料以供对方的税务机关交换,因此可以避免借由离岸银行账户避税的问题。

总结一下,这是一个避免海外逃税的系统。

说得通俗一点,就是中国有很多富人拿的都是海外身份,在中国敛财,财富却大量转移到境外。

比如很多人移民加拿大,是加拿大的税务居民,但是加拿大税务部门并不知道他们在中国的金融账户信息,于是中国根据CRS就可以把这个人在中国的财务状况交给加拿大的税务部门,而这也不是白给,因为作为交换,加拿大将把许多中国人在加拿大的金融账户信息交给中国税务部门。

中国税务部门把加拿大的这些数据和国内的数据一对比,问题就出来了。

比如刘某是Y公司的法人代表,他利用加拿大的多个银行账户,收取境外服务款项近2200万元,隐匿巨额收入不申报纳税。具体细节如下:刘某以Y公司的名义,与3家日本公司签订过软件开发和技术维护服务协议。Y公司的服务收入既通过公司的基本账户收取,也通过刘某的加拿大银行账户收取。据税务部门调查,在这2200万元中,Y公司通过基本账户收取的款项900万元正常纳税,而通过刘某加拿大银行账户收取的款项1300万元却隐匿逃避税。税务部门要求刘某解释其个人账户收款的性质及来源,刘某称有关收款是自己取得的劳务报酬,但拿不出任何证据。最终,刘某承认其个人账户收款是Y公司的服务收入,税务部门对其追缴税款上百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