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国生活网】安省政府于2013年8月27日公布,省府现起容许各个地区的警察当局,由它们自行决定哪些警员可以携带传电能量武器(conducted energy weapons,简称CEWs,俗称电枪)。

安省首于2002年授权各个地区警察当局使用这类武器,但只限于前某些指定官阶的警员使用,以及警队中的特种部队、救援人质队伍、遏制部队和前线督察使用。

在得到证据显示,电枪的使用,比较其他武力的使用能够减少对目标及警察的重大伤害,省府因而修订使用指南,推出上述新政策措施。

省府经常检讨独立的研究,参考利益团体的意见,以及考虑死因研究官提出的建议。至于省府的警政方针,是力求公开透明而负责任。在与警察及社区组织进行咨询后,省府提出了以下的改革:

* 提供指示和指引,以确定何时使用电枪,才被视为适当。

* 增加电枪使用的报告条款,也就是在这武器的使用后,需以公开而透明的态度作出报告,包括何时亮出这个武器,以图达到制服行为的目标。

* 提高训练,包括在不同情况下与有精神问题人士互动的训练,以确保电枪的使用安全、合适而有效。

* 预期各个地区的警察当局,在决定如何扩大电枪的使用前,将咨询并参考他们社区内的意见。

安省社区安全及惩教厅厅长梅乐尔(Madeleine Meilleur)说:“我们在小心考虑过同行检讨的医疗研究及死因研究官的调查结果后,才决定修订电枪的使用指南。我们警察所受的训练,是首先尽可能将情况降温解决,但当这个方法行不通,我们便得给予我们的警察另一个工具。扩大电枪的使用,有助于保护安省居民,维持社区的安全。”

安省警察总长协会主席Paul Cook说:“安省警察首长欢迎扩大电枪的使用。这是一个有用的中等用武选择。清晰的政策与程序、充足的电枪使用训练、适当的监察及完全负责任的武器使用决定,将能保障生命。”

临时首席死因研究官Dr. Dirk Huyer说:“首席死因研究官办事处感到欣喜的是,政府回应了近几年来死因研究庭对有关电枪使用所作的建议。使用武力问题具有挑战性。我们感谢今天所作公布背后的慎重考虑。”

安省警政委员会主席Ken East说:“安省警政委员会支持电枪的扩大使用,并由地方警政当局决定如何扩大。这个决定及方向,可以提高公众的安全以及保护公众的警察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