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国生活网】安省政府于2016年12月13日公布,省府正在提出立法,确保所有旅游广告所列价钱,都包括全部税项及费用。法例准备于2017年1月1日起生效。

将全部费用列明于广告,将可减低混乱情况的出现,并免使旅游消费者收到额外收费单的意外。这个改变也将确保业界一律按照同样规定刊登广告,鼓励公平竞争,平衡竞争环境。

与此同时,省府也在展开公众咨询,以进一步强化旅游人士的保障,并且降低业界的负担。咨询活动将于2017年2月展开。参与讨论,可登上www.ontario.ca/TravelActReivew发表意见。

强化消费者的保障,是省府打造安省大计的一个环节,以为省民创造更多工作,促进安省的经济,进一步改善民生。

安省政府及消费者服务厅厅长赖朗德(Marie-France Lalonde)说:“省民计划度假及作商务外出,现起可以货比三家,放心选购,无惧收到突然而来的收费账单。规定业界在广告列出整体的费用,是我们为推出联串改革的措施之一,以保障消费者的利益,改善省民的生计。听取公众及业界的意见,有助于我们作出建议,进一步加强消费者的保障,同时减低安省商界的负担。”

安省旅游业议会(Travel Industry Council of Ontario)总裁兼首席执行长Richard Smart说:“对于旅游业来说,规定将整体价钱列明,是提供了一个一致性的指南,以便业界在卖广告、宣传推广产品时有所遵从。减低混乱情况,消费者与业界无疑相得益彰。旅业议会成员期待作出建议,进一步保障消费者的利益,同时削减业界没必要的负担。”

整体提价的规定,适用于任何注册的旅游公司、代理及批发商。所谓广告宣传,包括印刷品、电视、电台或网上的广告。

安省旅游业议会是指定的行政当局,负责管理及执行《旅游业法》(Travel Industry Act)的规定。在安省经营的旅游业代理及批发公司,必须根据《旅游业法》的规定注册才可经营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