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ntario passes legislation to create fair workplaces, better jobs

【加国生活网】安省于2017年11月23日通过里程碑的立法,促使安省的工作场所更为公平,确保处于弱势的劳工和他们的家人,将会得到更大的保障、更多的机会及稳定性。

这项名为《2017年工作场所与优质工作法》(Fair Workplaces, Better Jobs Act, 2017),将提高安省的最低时薪,确保兼职及合约工人得到更多的公平对待,并扩大他们的个人紧急告假权利,同时强化雇佣法的执行。

《2017年工作场所与优质工作法》的细节内容如下:

*  由2018年1月1日起,将安省的一般最低时薪增加至14元, 并将2019年1月1日起再调升至15元。在此之上还会根据每年的通胀率调整。

*  兼职工、临时工、散工人及季节性工作,在做全职性质一样的工作时,规定雇主给予他们的待遇需与全职工人相同。在临时工介绍所工作的雇员,雇主必须根据其客户公司的全职工看待而支付薪水。

*  增加个人的急事告假日期,以至一年内加至10天。此外,对于已受雇于公司一个星期的所有工人,每人每年可得少有两天的受薪假期。

* 员工提出紧急告假时,雇主不得要求员工出示医生所写病假纸。

* 当工人或者是他们的孩子经历家暴或强奸,又或者受到这些方面的威胁,雇主得批准他们放假多至17个星期,工人毋需担心因此失去原有工作。

*  对于已在公司工作5年长的工人,确保他们得到平均3个星期的休假,也就是与全国性的平均休假看齐。

*  规定公平的编班制,包括原定上班的日期、时间,如于48小时内被通知不用上班,雇主得向工人支付3个小时的薪金。

这个法律并将扩大家庭事假(family leaves),并增加连串的措施,确保雇员不会被错误地列为独立合约员工,确保他们得到应得的福利与保障。

在落实执行这些法例的修订时,省府将额外聘请175名执法人员,同时展开教育的项目,培养雇员及中小型商业的顾主对法例的认识,好让他们知道他们在《2000雇佣标准法》(Employment Standards Act,2000)下的各自权利与义务。

安省劳工厅厅长斐廉恩(Kevin Flynn)说:“我们在过去2年听到省民的心声。他们要求我们更新安省的劳工与雇佣法例。安省工人应该享有公平的薪资,以便能够应付生活开支,工作得更加安全,工作条件更加公平。我们有太多的家庭打的是兼职工或临时工,而做全职的工人,也有活在贫穷线下。这是不可以接受的情况。刚通过的劳工法改革,将可确保每一个辛勤工作的省人,都得到机会充份发挥个人潜能,分享安省的繁荣果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