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加国无忧


温哥华市长罗品信于2016年9月14日宣布,温哥华屋主如果将房屋空置,不自住也不出租,那么每年将面临房屋估价2%的“空置税”(Vacant Home Tax),这一政策预计会在2017年以前实行。

“空置税”将给温哥华政府带来$200万/年的收入,目的是鼓励屋主将投资用的房屋出租。

“我们需要确保所有的房子都能投入使用,空置的或未完全使用的投资用房越来越多,使得温哥华租房市场紧张,很多租客居无定所。”

适用范围

空置税适用于那些没有登记做“自住房”(Primary Residence)的住宅,而且连续空置一年以上。也就是说,那些专门用于投资的第二套房子,基本可以算作此类。

罗品信补充说:“雪鸟族,或者全年中有一部分时间不住在温哥华的市民,不需要交空置税。”

“基本上所有温哥华市民都不需要担心,此税仅限于那些用于商业投资的空房。”

税率大约在房屋估价的0.5%到2%之间。

如何申报空置房屋?

2017年缴纳地税时,屋主需要申报房屋状态,即是否属于空置房。

第一笔空置税将在2018年缴付。

为了强化空置税的实施,温哥华市政府将在第一个月和第一年开展大量的抽查工作,以确保每个人都如实申报。

一旦发现未申报者拥有空置房屋,会有怎样的惩罚措施?温哥华市府表示,方案仍在策划中,不过他们会确保罚款不会低于本该缴纳的税钱,否则空置税也就失去了意义。

一旦新政策实施,市府还会增派人手,专门负责监管整个项目的流程,希望税收的收入可以搞定这部分的支出。

一旦被抽查到,那么屋主必须证明房屋是自住房。这时需要的材料包括——BC省驾照或其他ID,一份完整的屋主证明(Home Owner Grant),或是租赁合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