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明报


加拿大安省于2015年5月26日引入新的共管公寓法案,为全省约130万名共管柏文居民,提供解决纷争的新便捷途径。

省府将设立新的“共管物业管理局”(Condominium Authority),提供各类服务,比如解决争拗,公寓单位业主不必起诉法庭,化解他们与邻居或公寓董事会之间的争议。

安省消费者及政府服务厅长奥拉司逖(David Orazietti)说,管理局资金来自发展商缴纳的费用,公寓单位业主每人每月也付费1元。

它将为公寓业主提供建议,以及调解服务,协助解决纷争,例如噪音投诉、违反附例,或无法从公寓董事局处取得财政报告。

奥拉司逖称,摆平公寓争拗的成本,应可从数千元降至数百元,也无需牵涉昂贵的法庭时间。

公寓经理须考牌

省府也将创设“共管公寓经理牌照管理局”(Condo Manager Licensing Authority),培训及规管2,500名经理,他们负责管理安省1万个共管物业项目,总计大约70万个公寓单位。

奥拉司逖说,目前公寓经理无需认证,新的发牌制度,将规管个人及管理公司,同时施行新的操守指引。

《共管公寓法》(Condominium Act)的修订,也将收紧法规,避免公寓管理费急涨。

开发商好黑

一些开发商在合约中加入条款,允许它拥有公寓公共区域如大堂,第2年再将那些区域回租给公寓董事局,导致业主面对猛涨的管理费。新法例还约束公寓董事局运作方式,提升其透明度及问责制,董事会成员也需有一些基本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