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星星生活

人民网于7月1日刊登一篇名为《外籍华人留宿中国 须24小时内报备否则被罚款拘留》的文章,在海外华人社区引发热议。

文章源自广西的南宁新闻网-南宁晚报(http://gx.people.com.cn/n2/2016/0701/c179461-28595404.html),原文是这样说的:“南宁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分局昨日外国人在华永久居留申请、国籍冲突、外国人在华停留注意事项等内容进行了普法宣传。”



“联谊会会长在座谈会上表示,此前大家对外籍华人在法律意义上已经是外国人的理念仍然没有转变。“如果有外籍华人留宿在中国国内亲戚朋友家中,我们会忽略应在24小时内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住宿登记。” ”

“南宁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分局的民警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法》的规定,外国人在中国境内旅馆住宿的,旅馆应当按照旅馆业治安管理的有关规定,为其办理住宿登记,并向所在地公安机关报送外国人住宿登记的信息。外国人在旅馆以外的其他住所居住或者住宿的,应当在入住后24小时内由本人或者留宿人向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办理登记。对于不按规定办理临时住宿登记手续的,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并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外国人非法居留的,如果情节严重将处每非法居留一日500元、总额不超过1万元的罚款,或者处以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的拘留。”

一时激起千层浪,这条回国必须要在24小时内向公安机关办理登记的规定立即在海外华人的社区引发热议。由于原文说这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法》的规定,所以先看看法律原文。

现在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http://cs.mfa.gov.cn/zlbg/flfg/crjxg/t1054650.shtml)是由上届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签发,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

其中第39条清晰列明:“外国人在旅馆以外的其他住所居住或者住宿的,应当在入住后二十四小时内由本人或者留宿人,向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办理登记。”

所以,回国探亲必须24小时去公安局报备其实一早国家法律就有规定!

外国人出入境管理,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

国务院于2010年04月24日由上任总理温家宝签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75号令(http://www.gov.cn/flfg/2010-04/27/content_1594507.htm),《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实施细则〉的决定》已经2010年4月19日国务院第108次常务会议通过。

该修改令的第四章是关于住宿登记的规定,其中第三十条清楚列明:外国人在中国居民家中住宿,在城镇的,须于抵达后24小时内,由留宿人或者本人持住宿人的护照、证件和留宿人的户口簿到当地公安机关申报,填写临时住宿登记表;在农村的,须于72小时内向当地派出所或者户籍办公室申报。

按照这条规定,如果已经加入外籍的华人回国探亲,如果住在父母家或兄弟姐妹家,是必须在24小时内到当地公安机关申报的。

第三十一条规定, 外国人在中国的外国机构内或者在中国的外国人家中住宿,须于住宿人抵达后24小时内,由留宿机构、留宿人或者本人持住宿人的护照或者居留证件,向当地公安机关申报,并填写临时住宿登记表。

如果加入外籍的华人在国内还有房产,属于规定所说的外国人在中国外国人家中住宿,所以也必须在24小时内去当地公安机关申报,并填写临时住宿登记表。

修改令第七章是处罚的规定,其中第第四十五条列明:对违反本实施细则第四章规定,不办理住宿登记或者不向公安机关申报住宿登记或者留宿未持有效证件外国人的责任者,可以处警告或者5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但是,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于2013年7月12日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37号令(http://cs.mfa.gov.cn/wgrlh/flfg/t1060665.shtml),《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已经2013年7月3日国务院第1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9月1日起施行。

这个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没有2010版里所说的必须要在24小时内到当地公安机关申报的内容。

这份由李克强总理签发的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的第五章附则里的第三十九条:“本条例自2013年9月1日起施行。1986年12月3日国务院批准,1986年12月27日公安部、外交部公布,1994年7月13日、2010年4月24日国务院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实施细则》同时废止。”

虽然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没有这些内容,但是根据公安局网站关于“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的网页显示,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外国人在旅馆以外的其他住所居住或者住宿的,应当在入住后二十四小时内由本人或者留宿人,向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办理登记。”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外籍华人如果回国探亲,记得24小时内当地公安机关申报。

深圳公安局办理临时住宿登记要求(http://www.szga.gov.cn/ZWGK/YWGZ/CRJGL/201404/t20140414_64067.htm),。

中国海外的华人如果已经加入外国国籍,回国探亲需要办理中国签证,回国后必须注销原来在国内的户籍。

中国签证的种类把普通外国人到中国的旅游签证(L型)和本身来自中国,加入外籍的华人回国探亲签证(Q1、Q2型)划分开,对来自中国的外籍华人格外照顾,可以申请回国探亲期高达180天。申请签证的表格上面需要申请人清楚列明在中国探亲期间的住址,以及国内亲属的邀请信。


回国入境时,必须填写一份入境登记卡,清楚向海关报告在国内的详细居住地址。

法律必须遵守,加拿大籍华人如果回国探亲,记得24小时内当地公安机关申报,填写临时住宿登记表。否则,可能会被罚款,情节严重还会给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