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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国生活网专稿】虽然英国王子威廉和凯特夫妇二人在加拿大的访问结束了,但他们在加拿大访问这几天,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颇受关注。你知道他们夫妇二人都喜欢听哪些歌吗?小编在Toronto Star上曾看过这样一条报道,说是威廉和凯特在结婚当晚的晚宴上,邀请了人气女歌手 Ellie Goulding 表演的第一首歌曲就是Elton John 的《Your Song》,因为这首歌曲是黛安娜王妃生前最爱听的一首歌曲,所以也成为了他们夫妇二人的最爱。

Elton John是何许人也,他的这首《Your Song》到底是首什么样的歌?大家先和小编一起,听听这首歌……




怎么样?好听吧。如果是在夜深人静的晚上听这首歌,特别有味道。

下面再给大家介绍一下Elton John 其人。



Elton John被誉为“英国乐坛常青树”。从1970年开始每年都有歌曲进入美国排行榜前40名,在他的40年演艺生涯中,他卖出了超过2.5亿张唱片,他的单曲《风中之烛1997版》卖出了超过3700万张,是史上最卖座的单曲。他有超过50张排行前40的歌曲,包括美国排行榜第一的七连冠专辑,56个TOP 40单曲,16个前十名,4个第二名精选辑,9个第一名精选辑。他赢得了5次格莱美奖,一个奥斯卡奖,一个金球奖,一个托尼奖,他是流行音乐中“流行”的最好注解,他还是把钢琴推上第一乐器宝座的乐手。2004年,滚石杂志把他列入史上最伟大的100名艺术家,排名49。

如果这些文字有些枯燥,那么小编找到一篇Elton John粉丝写的一篇文章,听听他的介绍,你就会知道他的魅力和他的音乐了……

(以下文章来源:网易红版http://redleslie.126.com  作者:的灰)

------缘起

十五年前,在电视上看到一段MTV,一位外国歌手,梳宫廷式卷发,在玛丽莲梦露的光影中弹着钢琴演唱:“Goodbye Norma Jean,though I never knew you at all。You had the grace to hold yourself,while those around you crawled……”我不认得这位歌手,但是我记住他的琴声和歌声:《Candle In The Wind》。

十年前,与几位美国朋友唱卡拉OK,他们点的歌把我听呆了:“……I know it’s not much but it’s the best I can do。My gift is my song and this one’s for you。And you can tell everybody this is your song,it may be quite simple but now that it’s done。I hope you don’t mind,I hope you don’t mind that I put down in words:How wonderful life is while you’re in the world……”我没看到歌手的名字,但是我记住这首歌:《Your Song》。

九年前,看电影《Lion King》,音乐气势磅礴,几首插曲更是曲曲动人,其中《Can You Feel the Love Tonight》是我最爱的歌曲之一:“And can you feel the love tonight? It is where we are。It’s enough for this wide-eyed wanderer,that we got this far。And can you feel the love tonight?How it’s laid to rest? It’s enough to make kings and vagabonds,Believe the very best……”这回我买了原声碟,看到了作者和演唱者的名字:Elton John。

七年前,黛安娜和范思哲相继意外去世,我在葬礼报道上见到了Elton John本人,矮矮胖胖,金丝眼镜,黑色丧服,哀伤地捂着心口。我发现他是一位非常著名而且地位很高的老牌歌星,《Can You Feel the Love Tonight》只是他诸多名作中的沧海一粟,而且从他改编的歌曲《Candle In The Wind 1997》中醒悟,原来他就是我在多年以前看到的那位弹钢琴的歌者。

六年前,在介绍收藏品的文章中看到Elton John演唱会穿过的靴子,金色的,缀着珠宝,鞋跟足有一尺来高……我把杂志翻来倒去地看,怎么也无法想象这只靴子曾经穿在那位看起来憨厚纯朴的老人脚上。不久以后看到他的演唱会现场照片,他打扮得象一只七彩灯泡,或者说是一只金刚鹦鹉,露着一对开缝的门牙:“Don’t shoot me,I ’m Elton John!”……他到底曾经有过什么样的艺术生涯?

2004年3月31日,中国时间4月1日,我赶到拉斯韦加斯凯撒皇宫,看了他的演唱会。


------纪实

坐了六个小时的灰狗,下车时一把老骨头几乎折断,都不知是怎样挪到凯撒皇宫去的。到达凯撒皇宫时是晚上六点,夜色中的建筑群壮观依旧,庄严依旧,甚至宏伟的圆型大剧场周围依旧围着施工帐幔,不知道这半年多来一直在维修什么。剧场正门陈设着巨大的红色钢琴供观众拍照,还出售钥匙扣、T恤衫等纪念品,我看啊看,看啊看,看啊看啊看啊看,太贵了,买不起。我为看这场演唱会可以说是倾家荡产,因为行程上的变动,使我多花了三倍的价钱,要不是断定自己以后不再有机会看这样的演唱会,要不是Elton John他实在太好太有魅力而且已经是五十七岁高龄,要不是生命中这样的美好永远可遇而不可求……我都不知道自己会不会有这样的疯狂。剧场里衣香鬓影,男男女女在吧台前悠闲地饮着香槟,谁也不会想到这个买二等票的中国女现在穷得只能吃面包喝白水了。




剧场内的舞台极其宽阔,三十米长的全球最大数码屏幕横亘左右,上空垂下“Elton”五个巨型字母,台上摆着乐器,设一个星型小舞台,用黑布蒙着一架钢琴。我的座位在二楼第二排右侧,靠近音箱,因此当时间走到七点半,灯光渐暗,乐队就位,音乐响起的时候,我的心脏承受能力受到了极大的考验。强劲的节奏中,工作人员小跑上来拉去黑布,现出亮红色大钢琴,Elton John就毫无悬念地从台侧走了上来。

Elton John是什么人?是那个让John Lennon在机场迎接他时情不自禁双膝跪地,喃喃“Elton John,他是Elton John!”的人,全世界数一数二的流行音乐大师,这次的台上虽然只是随随便便一亮相,也立刻使全场观众起立欢呼。我的朋友娜娜一星期前来看了演唱会,那一场里Elton穿的是一条黑色长裙和一双高跟鞋;今次他换了装束,是一件黑色燕尾服,白色长衬衫,白皮鞋,燕尾服的背上印着两只从浪花里跳起的大海豚(汗……),这身衣服使他看起来非常像一只胖胖的企鹅,跳啊跳啊的挥手向观众致意。在舞台上转了一圈,坐到钢琴前,他弹出一段熟悉的旋律,啊,是《Bennie And The Jets》,如雷的掌声和欢呼声立即灌注整个剧场。“Hey kids, shake it loose together;The spotlight’s hitting something that’s been known to change the weather……”为什么欧美这些歌手都是不会老的呢?他的声音和我多年来在唱片上听到的声音并无二致,仍然那么嘹亮高亢,仿佛可以游走于云端最深处,绝不会有丝毫窒滞。长长一段钢琴间奏更是令我五体投地:仅这一手钢琴,已经足以扬名立万了吧,四岁习琴,十五岁就得到皇家音乐学院奖学金的“摇滚界莫扎特”;可是他还精擅作曲,演唱,表演,他的歌基本都是自己的原创,名作层出不穷,演唱会频创记录,不但拿遍了流行音乐界所有的最高荣誉,而且数十年来始终在音乐排行榜前列雄踞不倒,这种创作力和生命力真是使这个其貌不扬的小老头具有天神一般的魔力!

一曲结束,他笑嘻嘻地同观众打招呼:“嗨,欢迎来到凯撒皇宫圆型大剧场,赌赌钱,购购物,顺便也看看我!”老小子比大卫宝儿活泼多了,一句开场白立刻引来全场哄堂大笑。“我要道歉的是,今天病了,嗓子不好,吭吭,不过,”雄壮地一摆手:“Who cares!我仍然是我!”——观众们又是笑又鼓掌,咔咔,真“串”,我喜欢他!然后他得意洋洋地弹唱起《Philadelphia Freedom》,我立即在座位上随着节奏扭动起来!这首歌期间,布景上的大字母收起,大屏幕上放出了MV,全都是七十年代装束的男男女女,其中也有年轻的Elton,戴着他千奇百怪的眼镜。配合着自由奔放的歌曲,屏幕上一群群人嬉戏,笑闹,饮酒,吸烟。“多谢——吭吭,抱歉——多谢大家。下面一首歌是我在英国写的老歌,关于爱情的。这次选来演出,是因为我觉得我们在生活中遇到的不如意事情太多、悲剧太多,我相信大家都更想记住为彼此做出的更好的事情。这首歌是《I Believe》。”

这首歌以前没有听过,不知道歌词是什么,但是从他这段介绍里已经可以知道大概,而且又是一曲旋律缠绵忧伤的慢歌,立刻打入我心底。大屏幕上放出MV,是一个半裸的男人在大厅里跳芭蕾,这场面太熟悉了,太熟悉了,尽管在我的眼里这男人远远没有西岛千博舞起来那份优雅和缱倦。这时候我也很奇怪Elton的嗓子,他明明真是病了,说话时声音粗哑,不断咳嗽,还时时喝水,但是唱起歌来并无异响,高音低音全都圆转自如,不知道他是怎么控制的。其实演唱会的气氛已经使我深深体会到,对他这种级数的歌手来说,声音状态已经并不重要,只要他往台上一站,哑还是不哑,“Who cares?”

第四首也是我喜爱的歌,《Daniel》,这首歌的背景我不太清楚,一直感觉应该是悼亡歌曲,充满克制的感伤,相配的MV是一个躺在床上绝望地喘息着的男人,背景上蓝天、烟云、枪炮、战火,男人的汗水一丝丝浸透全身。这首歌结束后立刻接上了《Rocket Man》,MV是早年的Elton在后台整妆,他穿一身闪亮的条纹西装,围一条七彩羽毛围巾,留着七十年代的遮耳长发,戴着圆圆的大眼镜,啊,真是年轻,真是年轻,神情还带一丝腼腆,闪避着一群群男女歌迷的“飞擒大咬”。看有关的介绍,早年的他是摇滚乐视觉化的先驱,舞台表演之绚烂多彩较同时代的大卫宝儿各有千秋,都是流行音乐史上殿堂级的大师,不过我遇到他们实在太晚,两位老先生都已经返璞归真,欣赏不到那眩目的演出了,只有音乐的实力依然雄厚。这一曲《Rocket Man》比我听过的唱片版本长了差不多一倍,结尾一段繁复的钢琴演奏真是听得我身心舒泰。全曲结束后全场起立鼓掌,Elton走来走去地摆手,鞠躬,踏遍舞台各个角落,最后做出疲惫状,说:“好长的一段路……”观众们的笑声中他又说了几句上帝啊耶稣啊什么的,我没听懂,可把周围的人都笑坏了,他靠在钢琴上,摊开小胖手,得意地做着鬼脸。

第六首歌是《 I Guess That’s Why They Call It The Blues》,MV仍然是七十年代风情,自由的男女,放浪的生活,不羁的装扮,迷惘的神情。歌曲结束后大屏幕熄灭,台上降下一个巨大的心型霓虹灯,开始演唱我心爱的《Tiny Dancer》。

这一曲结束后Elton开始介绍乐队,这次和2001年麦迪逊广场那次演唱会似乎是同一组班底,至少主音吉它手肯定是同一个人,他介绍这个人用了好长一段话,很快地说了一大堆地名,一些乐器的名字,中间还在钢琴上弹了一节儿歌出来,观众笑得前仰后合,那人哭笑不得地拿手点着他,可怜我如鸭子听雷,完全不明白他在说什么,看来我在美国这十个月完全白过,严重郁闷中。然后他唱起了又一首美得令人绝望的好歌《Don’t Let The Sun Go Down On Me》,MV是一男一女的芭蕾,凄楚悱恻。这又是Elton与他的黄金搭档Bernie Taupin的杰作,看歌词已经倾倒,旋律也是如此动人,这两个人合作的歌曲简直没一首不优秀。

第九首歌是《I Want Love》,演唱的时候跑上一群工作人员丢下几只黑色的大包裹,在我好奇的注视中,大包裹缓缓充气,竟然一瓣瓣绽放成巨大的红玫瑰,陆续在舞台上盛开。花朵衬托下Elton开始演唱《Candle In the Wind》,大屏幕上放映着玛丽莲梦露的故影,音容宛在,倍增凄酸。这是我至为钟爱的歌曲之一,但是我更喜欢他为黛安娜逝世改编的版本,同是“风中之烛”,意义大有不同,试着翻译一下:再见了英格兰的玫瑰,你永远生长在我们的心中。你是优雅的化身,降临在这遍体鳞伤之地。你向你的祖国高声呼吁,你对痛苦的人们轻言细语,现在你归属天国,繁星拼出你的名字。在我看来,你的生命就像风中之烛,不会因日落褪色,也不会被大雨打熄。你的足迹永远长存,留在英格兰翠绿的群山,你的烛光已经熄灭,但是你的传奇将会永存。我们失去了这样的至美,不见了你的笑容,日子如此空虚,我们将永远高擎火炬,为我们祖国的金童。虽然我们会尽力,事实仍然让我们流泪,所有的泪水都不能表达,这些年来你带给我们的欢愉。再见了英格兰的玫瑰,祖国因失去了你的灵魂而深感失落,你慈悲的双翼我们将永远记得,比你所知道的更加多……

好啦,现在是中场休息,Elton挥手走掉,音乐继续,场上飞出数十只巨大的气球,在大风扇的劲吹下,飘动在观众席上方。三分钟后,Elton重又出现,燕尾服里面换了一件鲜艳的黄衬衫,演唱一首我完全没听过的快歌,全场气氛热烈,风继续吹,气球在他身边摇曳飞舞,我开始想他为什么感冒了呢,是不是穿长裙给吹伤啦……紧接着的第十三首歌是《I’m Still Standing》,第十四首是《Saturday Night’s Alright》,工作人员又跑上来吹起一只巨大的热狗、一只冰淇淋蛋筒……整场演唱会就在舞台上摆了这么几只充气玩具,真是有够随意,欧美歌手演唱会的风格看来与我们大相径庭,基本不在包装上做太多的花巧,一切以音乐说话;而我们熟习的香港歌手演唱会受日本风格影响至深,非常讲究视觉效果,舞美、灯光、配乐、舞蹈、曲目编排都下足工夫,公众的眼光也都以此为焦点,甚至有时候歌艺反而成了次要的事情。

唱完之后Elton人又不见了,现场播放了一段陈旧的录音串烧,是他历次获得音乐大奖的现场记录,真是多得数不胜数,只听得不同的声音在反复高呼同一个名字:“Elton John!”“Elton John!”“Elton John!”……工作人员重新上场,这回吹起的是三个大红字母“L”、“V”、“E”,与上空垂下的心型霓虹灯组成“LOVE”。Elton换了一件红衬衫出来了,坐在钢琴前正色道:“我爱演出,我爱唱歌,爱美国这个国家。我第一次来到美国是1970年,美国的人们给我这么多爱,我感谢你们,感谢你们给我的爱与快乐,我也要把我的爱献给你们,这首歌送给你们。”一串音符飘出,是我至爱的《Your Song》,至为深情,至为眷恋,让我每一次听到都被深深打动的歌,这一次演唱会最想重温的歌,终于听到他本人唱下来,复杂的心绪令我立时热泪盈眶:这种内心的感受是不是很有趣呢,我不是那种容易隐藏的人,我没有多少钱但是如果我有的话,我真想买一栋大房子和你一起生活。如果我是一个雕刻家,啊,但是我依然不是,我也不是会在旅行秀中制作魔药的人,我知道这非常不够但是已经是我能做到的最好,我的礼物是我的歌,专门送给你的歌。你可以告诉每一个人,这是你的歌,它也许过于简单,但是总是做好了。我希望你不要介意,希望你不要介意我的表达,有你在这世界上,生命有多么美好……

在这样充满了爱意的气氛中,大屏幕上字幕打起,演唱会结束了,我看看表,只有一个半小时,还有太多的好歌没有听到啊,《Sorry Seems To Be The Hardest Word》、《Goodbye Yellow Brick Road》、《Can You Feel the Love Tonight》、《Crocodile Rock》、《Funeral For A Friend》…… 但是这世界上有什么事情是能让人彻底满意的呢,我只有随着观众一起鼓掌欢呼,不甘心而又无可奈何地目送Elton一边挥手一边渐渐在场侧隐没。

Goodbye,Elton John。


------后记

3月31日深夜,中国时间4月1日傍晚,距返程汽车的发车时间还有几个小时,我身心空虚,茫然地在凯撒皇宫里晃来晃去,望着满眼的红灯绿酒,反复思量同一句话:“冠盖满京华,斯人独憔悴……”不该在这时候拿出《Sorry Seems To Be The Hardest Word》来听,太美丽也太绝望,太深情也太悲凉:如何使你爱上我,如何使你在意我,我该如何去做,当闪电击中我,我醒来的时候,发现你已不在那里。如何使你需要我,如何使你听到我,我该说些什么,当一切都已完结,“对不起”似乎是最难出口的话语。伤悲,这样地伤悲,这样伤悲伤悲的情形,而且变得越来越荒谬;伤悲,这样的伤悲,为什么我们不能好好倾谈,啊,对我来说,“对不起”似乎是最难出口的话语……啊,我想我是应该买点什么东西做纪念的,或者去买一件印着Elton头像的T恤衫?可是我老人家从来没有过这种专业Fans行径。一个小时之后我有点慌乱了,因为发现自己始终没有找到凯撒皇宫的出口,前门后门旁门侧门全都没找到,一直在繁复的商业街上转圈子。先后问了三个人,又转了半个小时,终于在一个拐弯之后发现了Elton John关联商品的专卖店,而大门就在专卖店的旁边。走出大门之前我在这个小小的专卖店里买到一张明信片,梳着宫廷式卷发,正在弹着钢琴演唱的歌者,那是十五年前,我第一次见到的Elton John。